对抗性别不平等 中国修正妇女保护法

2021-12-21 星期二

(德国之声中文网) 据中国官媒新华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周一 (12月20日)首次提请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从消除招生就业领域性别歧视到保障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

草案回应各项议题,包括进一步阐释「歧视妇女」含义、保障女性求学和就业的平等,像是「招生不得拒绝女性或提高女生录取分数」、「尊重女性工作权与生育权」,以及「加强对女性人身安全和人格权益保护」,还有加强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保障」。

其中有关性骚扰定义,修正草案规定,违背妇女意愿使其遭受具有性含义的言语表达、不适当或不必要的身体行为、明确的性图像,或暗示用利益来换取亲密关系或性行为,都是违法的。职场性别歧视和性骚扰也在审议内容当中。

此外,根据新规定,雇主将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是否打算结婚或怀孕,也不得让她们进行怀孕测试。草案也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还不清楚草案能多快通过。预计讨论将至少持续到24日才会进行表决。

China Coronavirus Nachtleben in Wuhan

有分析认为,中国职场背后的饮酒文化是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职场性别不友善

路透社报道,在世界经济论坛关于全球性别平等的年度排名中,中国在153个国家中排名第107。男性主宰着政治和商业的最高层,而女性在议会中大约占四分之一,在由25名成员组成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局中只有一名女性。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中国研究所副主任刘捷玉在新闻网站The Conversation上的一篇文章中写道:「在中国的职场文化中,女性往往被认为是男性的娱乐工具,是提高组织士气和生产力的工具。」

刘捷玉也说:「女性员工在工作中经常受到性暗示的影响。」

人权观察中国研究员王亚秋对德国之声表示,虽然中国的法律要求公司负责处理性骚扰案件,但没有具体规定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她说:「即使法律规定公司有责任,但没有详细的规则,而且女性要证明自己受到性骚扰的门槛非常高。」

王亚秋认为,虽然中国官方有审查制度,一些男性也发起可能的猎巫行动,但中国女权运动者和她们的支持者仍继续站出来,在网上发声。

她说:「我认为在中国,解决像性骚扰这样的问题的根本方法还是抗议,即使可能面临反弹。」

中国的#MeToo运动在2018年掀起,当时北京的一名大学生公开指控教授性骚扰。这个运动蔓延到非政府组织、媒体和其他行业。但今年9月,被许多人视为中国#MeToo运动代言人的周晓璇在起诉一位知名主持人朱军的案件中败诉。她指控该主持人在2014年在更衣室里强行抚摸和亲吻担任实习生的她。尽管在法庭上败诉,但周说她计划提出上诉。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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