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骑手案件做了一次全国普查,然后把所有发现都放进了「判决博物馆」。
还记得骑手谜云里的「外卖平台进化史」吗?
这张图的背后凝结了我们对全网1907份有效判决的细致分析,但由于信息量过大,骑手谜云所展现的只是冰山一角。为此,我们特意打造了一个线上博物馆,欢迎好奇读者和严肃研究员们踊跃逛展。
目前共有1907份馆藏判决,它们涵盖了自外卖平台出现以来几乎所有与骑手认定劳动关系相关的案件。注意,这不是抽样,而是普查哦。
不信看看美团和饿了么这两大外卖平台的案件数量和总体占比(≈90%),基本与市场份额相吻合。
再来看看这些判决的地域分布。骑手案件的管辖地通常是外卖配送地或相关公司所在地,因此判决遍布全国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但更为集中地出现在江苏、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广东等地,前述地区案件总量达971件,占比超过全国50%。
以下是判决时间轴,仔细解读就会发现外卖平台用工模式的演变奥秘,可以说是完美验证了我们的分析框架:
传统模式:骑手权益保障状况较好,模式2(平台自营)仅于2016-2018年间出现过11个判决,模式3(劳务派遣)仅于2017-2018年间出现过4个判决。随后模式2和模式3淡出平台用工的历史舞台。
众包模式:2017年3月,各平台众包模式上线一年多后,相关案件陆续产生。首先出现的是模式4(直接众包),八个月后出现模式5(间接众包)。模式5的案件数量增长迅速,2019年达到模式4的九倍。2020年,模式5案件数量进一步上升,而模式4已于同年5月消失。
专送模式:2016年4月,判决中首次出现模式6(直接外包),随后相关案件数逐年增长。同年12月,判决中出现模式7(网络外包)。2019年初,出现模式8(个体户)。目前,上述三种模式并存且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当前社会各界对于外卖骑手的劳动状态存在巨大误解。重要的话说三遍:「平台用工并非都是新业态,灵活用工也并不一定真的灵活。」x3
我们把1907份判决一一录入数据库,并将每个案件中骑手受到的劳动管理拆解成20多个事实性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入职管理、工作规则、派单接单、人工调度、预计送达时间、路线规划、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培训、离职、监督、惩戒、工作报酬、工作外观。
对于专送骑手而言,从传统模式滚动到专送模式,这20多个劳动管理标签从未消失,只不过逐渐从外卖平台分散到配送商、灵活用工平台等多个公司……这意味着什么呢?
劳动关系明显存在,但专送骑手却找不到用人单位。
所以别看新闻界/论文界总在讨论「来去自由」的众包骑手,事实上外卖平台人数占比达30%-50%的专送骑手才是现实中权益纠纷的重灾区。他们的劳动状态跟固定工没有区别,但却因为劳动关系「被人为打碎」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就两大外卖平台而言,接近90%的法律纠纷发生在专送骑手身上。
我们按照全国法院针对专送骑手认定劳动关系的比例(认劳率)做了一项排名,发现差异巨大。全国有10个地区认劳率达到90%以上,而排名倒数的5个地区(天津、陕西、新疆、福建及海南)认劳率均未超过50%,其中天津简直低到尘埃里(23.33%)。
所以对于许多骑手而言,他们的命运其实早在选择法院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还记得骑手谜云中邵新银在重庆法院的连续败诉吗?让我们来看看重庆的排名……唔,倒数第七。不过重庆法院在骑手谜云发布半个月后写了一篇《平台用工不能规避劳动关系的认定》并登载于《人民法院报》上,总算弥补上了信息差。
在模式7(网络外包)中,工伤案件认劳率比工作报酬或社保纠纷案件的认劳率高出了16.67%;而到了模式8(个体户),这一「区别对待」更为显著,二者认劳率相差35.90%。
外卖平台「甩锅」的核心操作是通过一系列表面的法律安排以及配合其中的配送商/众包服务公司和灵活用工平台,将骑手所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剥离、层层区隔。
法律隔离效果可以说是十分显著了——
外卖平台由自营(模式2)转为外包(模式6)后,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概率从100%骤降至0.32%,到模式8时则降为0。同样,配送商通过模式7和模式8也将认劳率从81.62%成功降至46.89%和58.62%。
在侵权类案件中,外卖平台原本需承担的雇主责任几乎全部转移给配送商和灵活用工平台,由模式2(平台自营)和模式3(劳务派遣)的100%降到15%以内。
有人将配送商市场形容为高度分散且吃力不讨好的「蚂蚁市场」。上游是外卖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对其利润空间的高度挤压,下游则是成千上万的骑手所带来的日常运营、沟通、管理成本。在夹缝中生存的配送商只能退化成从中抽佣赚钱的「二道贩子」,当骑手权益受到侵害时,许多配送商根本无力承担相应的赔付义务。
我们从判决中提取出了1002家配送商,来看看他们的注册时间。2016年发生了什么?这正是外卖平台开始大规模切换用工模式、由平台自营向直接外包/间接众包过渡的时间点。可以说,这些配送商正是在平台用工模式演进过程中「应运而生」的。
这些配送商分布在全国各地,于是就出现了「一名河北骑手被一家重庆公司安排到北京送外卖然后不得不跑到人生地不熟的重庆去打官司」的怪象。
「小、乱、散、差」的配送商市场上「皮包」公司不在少数,它们的责任承担能力十分堪忧。注册资本低、实缴资本更低,出了事儿想起诉?抱歉,已经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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