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被虐待后遭扔电梯:嫌疑人被诉盗窃案开庭 辩称睡觉被吵所以动手

2021-09-03 星期五

还记得那只叫“吉祥”的哈士奇吗?

2020年4月28日清晨6点42分,“吉祥”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被一陌生男子带走,一个多小时后,出现在10多公里外的成华区某小区,已被严重虐打至头骨破裂、左眼严重受损、大牙脱落,并被遗弃于电梯内,直到小区安保人员发现。

随后,偷走虐打“吉祥”的男子朱某某被行政拘留14日。警方以涉嫌盗窃罪为由立案侦查。武侯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哈士奇的主人渊先生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某赔偿加道歉。

今年9月2日,该案如期开庭。

↑渊先生和“吉祥”

①哈士奇被虐

男子烧烤店外抱走宠物狗

将其虐待后遗弃在电梯内

2020年4月29日,一段哈士奇被虐待后遗弃电梯的惨烈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争议。视频显示,一只哈士奇奄奄一息,血迹斑斑,被一名男子遗弃到电梯里,他还按下电梯键把狗降到一楼。

该小区保安发现并报警后,哈士奇被送医。宠物医生发现哈士奇左眼被打破,头骨碎裂,身上有多处外伤,幸好送医及时,被抢救回来。

哈士奇被虐待一事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众多网友声讨虐狗者。

↑受伤时的“吉祥”  图据受访者

哈士奇主人渊先生店铺的邻居的监控视频,正好拍下了男子抱走狗的画面。烧烤店外,该男子先是在原地弯腰逗哈士奇,然后拽着它的脖套,期间还试图抱着它的脖子打算抱走。哈士奇先是反抗,后被男子拖走。整个事件发生的时间不足1分钟。

而在成华区某小区电梯监控画面中,一位男子正在将一只哈士奇推到电梯里,哈士奇看上去十分虚弱,任凭男子摆弄,没有一点儿反抗的动作,男子还踢了狗一脚。在将狗扔到电梯里后,男子迅速按下1楼的按键和关门按键,自己退出了电梯。

后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当事人朱某某被指控盗窃罪。

今年9月2日,该案如期在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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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视频截图 

②宠物狗主人

事发后一直没有见到虐狗者

要求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哈士奇的主人渊先生表示,“吉祥”受伤后,他一直没有见到虐打“吉祥”的当事人,但事后,他根据信息推测了对方的身份。

2020年4月24日,开烧烤店的渊先生受朋友所托,提供了在广汉的团建场地。他表示,虐打“吉祥”的小伙是当天来参加团建的人员之一。“4天之后,(去年4月28日)他就把‘吉祥’偷了,这就说明他是有预谋的。”渊先生分析,可能是对方在团建时看到“吉祥”很乖,会很多东西(指令),起了这个(偷走)念头。

那为什么又如此残忍地虐打“吉祥”呢?渊先生称,大概是因为“吉祥”不会听除了自己外的人的指令,对方发现“吉祥”“不听话”,没有耐心。

渊先生表示,“吉祥”被虐打后,当事人既没有出现,更没有一句道歉,对此事毫无歉意。

所以,在提出民事赔偿以外,渊先生还明确提出,要求当事人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道歉。

“因为社会上不仅仅是‘吉祥’一只狗被虐打受伤的事发生,猫猫狗狗何罪之有,狗把人咬了,主人要负责。那人把狗打了,为什么不需要负责?”渊先生说,“吉祥”被打,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引起国家和社会对动物保护的重视。“野生动物有法律保护,家养宠物也是生命。”

③被告

当庭辩称是“抱走”

之前喝了一夜的酒

9月2日下午一点半,在武侯区人民法院,该案如期开庭。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当事人朱某某被指控盗窃罪。

同时,渊先生还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朱某某赔偿哈士奇“吉祥”的医药费1580元,误工费用7800元,交通费用500元。放弃了原起诉状中提出的5万元精神赔偿。

起诉书介绍,2020年4月28日上午6点42分,朱某某在武侯区少陵路某烧烤店门外,将渊某某的宠物狗拖拽离开,乘坐出租车回到其住所。因嫌弃宠物狗,采取脚踢铁棍击打等方式虐待宠物狗,并将其丢至小区电梯,公安机关将其查获。

被告人朱某某表示不认罪,认同存在起诉书中的事实,但不认为自己是盗窃。其代理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在案件询问阶段,作为附民原告人,渊先生向朱某某询问,其是否在去年4月24日,参加过由其介绍场地和提供服务的团建活动,朱某某表示记不清楚了,后在审判长询问时,又改口称确实参加过。

渊先生以此举证,朱某某在4月28日事发前,就见过自己的哈士奇,所以偷狗行为属于事先预谋。因事发后至开庭前,朱某某一直未出面联系,所以渊先生直到开庭时才确定为同一人。

在面对渊先生询问为什么要偷走哈士奇时,朱某某辩称,是“抱走”。而且自己那天什么都没想,因为在去年4月27日晚上10点到28日凌晨6点,他喝了一夜的酒,脑子是空的。并表示自己记不清用什么打的狗。

在渊先生的法律援助律师询问朱某某,现在是否感到歉意、愧疚的态度时,朱某某表示,“没有,因为自己已经被拘留过了。”他觉得自己打伤狗的行为不对,所以也配合了警方调查。

④庭审焦点

是盗窃还是侵占行为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出示证据介绍,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朱某某供述,2020年4月28日当天,朱某某看到店铺门口有一条狗,脖子上有铁链,但没有拴,他从狗前肢腋下抱起狗,又放下,然后抓住链条准备牵走。但狗不愿意,他就强行将狗带走,行走了100米左右,打车回到住处。睡觉时,因狗叫,他踢了两脚,还是叫,他就用棍子打了狗的头部,打了多少下,记不清了。然后他将狗拖进电梯,自己退了出来,清洗了走廊和房间的血迹,继续睡觉。

对于狗的来源,朱某某的供述多次改口,一开始说狗是朋友的,自己代养,后来表示狗是自己的,直到渊先生报警后,才承认狗是抱回来的。抱走狗的理由,朱某某供述称是觉得狗很乖,想养,(为什么不自己买)不想花钱,且承认狗“看着不像(流浪狗)”。

朱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朱某某的行为没有恶意,是因为狗叫打扰了睡觉才伤害狗,并且愿意赔偿。其是否伤害狗的行为和是否是盗窃没有关系。

同时,朱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附民原告无法提供购买犬只的发票、转款记录,无法证明犬只的合法来源。且在第一次称,哈士奇是1200元购买的,第二次又改称4800元,证言真实性存疑,甚至提出了60万元赔偿(渊对此否认),目的性存疑。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原告无法提供《犬只登记证》和身份标识,因此无法证明其合法狗主身份。

其次,朱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检方指控朱某某涉嫌盗窃罪,证据不足。

朱某某是在天亮时,公共场合、周围有人的情况下抱走了一条脱离管理的未佩戴任何标识的犬只。朱某某在抱走狗时,不知道有主。该犬只当时应该为遗失物或者遗弃物,且朱某某带走狗时,也没有人制止,因此不构成盗窃罪,而是侵占行为。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朱某某和朋友离开法院(白色衣服为朱某某)

在附民案件审理部分,对于原告渊先生提出的赔偿和公开道歉要求,朱某某表示,要在渊先生证明自己是合法狗主的前提下,才对渊先生本人道歉以及酌情赔偿。

9月2日下午4点多,庭审结束,因需要补充新的证据,法院宣布复庭时间另行通知。

⑤哈士奇“吉祥”

受伤后不再活泼

变得胆小 随时跟着主人走

在武侯区少陵路一小区,这是渊先生和“吉祥”新租住的地方,距离“吉祥”被偷走的地方只有几百米。

如今的“吉祥”,左眼球坏死摘除,一颗大牙脱落。

↑渊先生和“吉祥”

渊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吉祥”从一个多月起,就和他生活在一起,身世坎坷且独居的渊先生把“吉祥”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

被虐打后,“吉祥”性格不如之前活泼,不爱亲近人。如今,渊先生走到哪,它就跟到哪,“以前它在店门口,能惹得外面的人跟它玩,玩着玩着别人就到店里来消费了。”渊先生说,现在,小区外面老式爆米花机的声音,都能吓得它躲起来。

前段时间,“吉祥”因为左眼看不见,被别的狗袭击,左脸被咬得皮开肉绽。

渊先生也因为“吉祥”出事后,精神恍惚,没有精力照料生意,原本的烧烤店在不久后就关了,直到今年才和朋友合伙,重新做起了生意。

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摄影报道

编辑 于曼歌

此前报道:一男子残忍虐狗,警方以涉嫌盗窃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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