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峰:有人说我像米菲,我是有意挪用

2021-01-20 星期三
冯峰和他的鸭兔霓虹灯  图/本刊记者 大食

深陷舆论中心,但冯峰乐于看到这样的讨论,将之视为一场公共教育的大课堂现场,一堂关于艺术、关于法律、关于“创造力”的公共教育课。他认为大众对抄袭的痛恨,对版权的维护意识,是对创造力的尊重和肯定,但创造力也需要被读懂,否则,“被商品捆绑的观念,贫乏而粗鄙的语言,杀死的恰恰是我们自己的想象力,还有,我们想象力表达的自觉”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文 | 本刊记者 聂阳欣 实习记者 林子丹 赵焓璐
编辑 | 雨僧 [email protected]
全文约4365字,细读约需10分钟

是对既有形象的抄袭,还是一项观念艺术的创作?

艺术家冯峰近期个展“鸭兔元旦”中的一组作品,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大范围的关注。这组作品是在米菲(Miffy)形象的基础上进行的艺术创作,作品中的卡通形象将米菲原有的唇部图形替换成鸭嘴,被部分网友指责“抄袭”。

转发量最高的一则微博写道:“称为原创的作品和人家米菲兔的相似度过高,并且采访视频中并没有提到米菲兔。令我非常生气,我觉得这是偷懒,我很不喜欢。”随后,话题的风向已不仅局限于作品本身“抄袭与否”,一场关于当代艺术创作、原创性以及知识版权的讨论拉开序幕。

米菲的形象由荷兰童书画家迪克·布鲁纳于1955年创造出来,2005年,晨光文具获得使用授权,将米菲形象印在多款文具上,使之成为一代学生的共同记忆。冯峰回应,选择米菲进行创作,看中的正是米菲与一整代人之间的关联,这样的作品能让观众感到既熟悉又陌生,从而开始思考作品背后的哲学原型以及艺术家在作品中传达的观念。

冯峰认为原创性不一定要创造出全新的“物”,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艺术表达的语汇,用这些语汇构建出一个新的关系,带出新的问题,这才是原创性所在。“我是在用大众熟知的商业形象做艺术创作,我在尝试用一代人的共同记忆,但是我的创作所呈现的故事内容,又是在当下发生的。”

“鸭兔元旦”展览作品《有人说我像米菲》


“有人说我像米菲” 

“鸭兔元旦”的第一幅作品,黑色画布上红色线条勾勒出一只简单的兔子脸,躺在被子里,特殊的是它长着鸭子的嘴巴。这幅作品名为“有人说我像米菲”,在展厅入口处提示观众,这组作品与迪克·布鲁纳创造的米菲的关系。

策展人樊林说,这幅作品对于整个展览“是一把钥匙,也是一个引子”,尽管其他作品的介绍里,没有特意提到米菲。本次展览是冯峰二十多年来《鸭·兔》系列的阶段性延续,樊林尤其感兴趣的是,冯峰在作品里带入了社会问题的讨论,“用简单的形象,激荡出社会问题,从个人到群体,到性别,到种族。”

系列作品以这个长着鸭嘴的兔子为主角,他有父母、有奶奶,有一群同学,一张社会关系网络在作品中铺开。冯峰一直期待能创作一个角色,相比于单一的作品和符号,角色更能让观众在看到的时候,从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

“鸭兔元旦”展览作品 《妈妈的新包》 

《妈妈的新包》这幅画中,妈妈的手提包上印着变了形的CHANEL商标,带有冯峰一贯对于奢侈品品牌的戏谑意味。《爸爸的体操》是一只单手举起的穿西装打领带的鸭兔,这个动作对应的是一些企业要求员工每天上班前集体喊励志口号的场景,但在孩子眼里,这是爸爸在做体操。有的作品里藏有尖锐的议题——《双胞胎:妹妹比我黑》画了两个相似的鸭兔,一只白色,一只棕色。也有的是一些温暖的画面,“大合唱”里,主角和他的23个同学一起排排站,唱着《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鸭兔元旦”展览作品 《爸爸的体操》 

“无论是社会问题,还是有趣的事情,都能勾起观众的记忆。”《鸭·兔》的创作到了第四个阶段,冯峰希望作品能走出专业圈子,让观众参与进来,“我一直觉得人人都是艺术家,当艺术作品把观众的想象力激发出来的时候,观众的参与也成为创作的一部分。”

“鸭兔元旦”展览作品 《双胞胎:妹妹比我黑》 

鸭兔图最早出现在格式塔心理学家J·贾斯特罗的《心理学中的事实与虚构》中,一张既像鸭子脑袋又像兔子脑袋的素描草图,成为探讨整体与局部关系的典型例证。冯峰注意到鸭兔图是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把贾斯特罗的素描图形转换成更抽象的线条图,探讨人的感觉与认知的关系。

这启发了冯峰,“我们所有对图形的认识都是基于想象完成的,跟概念之间其实有距离。”冯峰第一阶段的《鸭·兔》,是在两幅一模一样的维特根斯坦的鸭兔图下,分别放置一个兔子模型和一个鸭子模型,概念和真实的关系直接展现其中。

到了第二个阶段,冯峰脑海中鸭和兔的融合更加清晰,它们结合成新的物种,长着兔子耳朵的鸭子,和长着鸭子嘴巴的兔子。“像两个人结合之后诞生的新生儿,一些地方来自于父亲,一些地方来自于母亲,看起来既是鸭子也是兔子,但是它既不是鸭子也不是兔子,它是新事物。”

2013年,冯峰想把鸭和兔的形象转化成一个更符合儿童审美的卡通形象,他做出一个长着黄色鸭嘴的白色兔子立板。有人评论说,看起来像米菲,冯峰发现真的很像。于是在这次展览的作品中,冯峰选择直接借用米菲形象,构筑出一个新的角色。

展览在元旦开幕,宣传图上,一只小生物正破壳而出,露出竖起的长耳朵和黄色的扁嘴巴。

《W喷泉》


编辑时代的艺术生产

这不是冯峰第一次使用商业形象进行艺术创作。2010年他在广州53美术馆展出的《W喷泉》,是将麦当劳的商标倒过来,增加喷水装置做成。颠倒的商标像一个张开了的、巨大的屁股,喷水装置间歇式地向空中喷洒,每次约40秒,然后停一分钟,一直循环,模拟人撒尿的频率。《金狗屎》用600公斤看上去像金色狗屎的香料,拼成“HERMES”(爱马仕)字样。冯峰借由这一系列作品表明他对全球化消费和文化殖民化的态度和思考。

《金狗屎》  装置作品

他称这样的创作方式为编剧式,“我更像一个编剧或导演,利用社会素材、技术等社会公共知识去创作,像是工业化的调动和整合。传统的艺术家是用挑选过的材料创作。比如说用颜料来画画,或者使用石头、木头和金属来做雕塑。现成品出现以后,所有的物都可以是我们表达的词汇。”

面对网络上指责冯峰抄袭的言论,独立策展人崔灿灿提出一个问题:现在艺术的产生方式是否只是原创的生产方式?“这是一个编辑的时代,也是一个信息处理器的时代,我们都是在处理过去的信息,给予这些信息新的处境和意义。信息共享的互联网时代,人们很难去创造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听所未听的事件。改变、挪用、戏仿是另外一种创造,就像故事和经典形象一样,它可以有无数个版本,也可以被黑化,也可以被恶搞化,这在互联网中非常普遍,为什么艺术不能?”

《鸭兔》 人造石雕塑

崔灿灿用马塞尔·杜尚的《带胡须的蒙娜丽莎》作类比,杜尚用铅笔在达·芬奇名作《蒙娜丽莎的微笑》印刷品上涂上山羊胡子,赋予了作品全新的意义。冯峰的《鸭·兔》也是挪用米菲的形象,但赋予它新的故事,“冯峰把鸭兔拟人化,假想了他在当代中国的生活,讲了他全新的际遇。像写小说一样,在讲述鸭兔的全新人生。为什么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卡通形象是个中国人呢?这不存在抄袭的问题,而是明确的改编,不仅是因为形象上做出了改变,更因为作品的语境和世界观的不同。”

挪用作为艺术生产的手段和方式在中国当代艺术里屡见不鲜,独立策展人冯博一在2008年深圳美术馆策划过题为“移花接木-中国当代艺术中的后现代方式”的专题展览,呈现了艺术家是如何灵活地运用移植、挪用、戏仿的方式,对经典的、流行的图像进行解构。

“冯峰特别明显地具有这样后现代的特征。这与抄袭有本质区别,不是简单的剽窃,而是故意的戏仿,利用大家熟悉的、带有商业性的流行形象进行再创作。这种再创作又和冯峰的思考和他的系列创作结合在一起。”冯博一认为,网友提出的“抄袭”争议是在集体式的进行道德层面上的判断,而冯峰的作品《鸭·兔》应该放在后现代艺术的框架和思潮中进行讨论。

第一阶段 《鸭·兔》 作品


艺术的挑衅

这场沸沸扬扬的网络讨论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艺术层面,相关的法律层面的问题同样引人注目。一种观点认为,杜尚再创作时,《蒙娜丽莎的微笑》早已是公版作品,而米菲的创作者迪克·布鲁纳2017年逝世,米菲的版权依然在著作权保护期内,使用米菲形象应该取得版权许可。

一些网友则以安迪·沃霍尔等波普艺术家为例进行反驳:安迪·沃霍尔以可口可乐、食品罐头、明星等商业形象为素材,创造出艺术史上的经典作品,但他并没有被指控侵权。法律从业人士也加入讨论,从内容和构图判断作品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近似,分析侵权判决的法律依据。

上海西岸艺术中心“设计之变:新物种”展览

艺术评论家胡斌对《鸭·兔》的解读是,它呈现了冯峰使用流行符号造成似是而非的戏谑效果的创作风格,延续了他对于鸭兔图矛盾性和模糊性的研究,也在其中融入了以往的作品《金狗屎》《灵魂出窍》等,是他一贯以来的创作思路和对社会问题做出反馈的一种延续。公众的反应与版权意识的提升密切相关,但仅仅形式的对比可能还不能完整把握这一作品。

胡斌补充道:“其实有不少艺术作品会和很多既有的规范产生冲突,比如触及到法律、版权、伦理、政治或者其他方面,可能是这些规范和意识难以允许或者很难界定的,而有的艺术家恰恰喜欢去挑战规范,挑战边界,从而引起公众对此的强烈反应。”

艺术评论家姜俊直言,如果冯峰的“抄袭”争议没有被大众看到,这个作品反而是失败的,“观念艺术最重要的是挑衅,要挑衅观众对于某一观念的固定认知,继而引发一系列的讨论,在不同的争议的发酵当中,艺术作品的价值会达到最大化。如同汉娜·阿伦特所说,观众变得越来越重要,艺术作品其实是给观众打开一个讨论的话匣。可能也正是因为今天这个时代到了——大众媒体的传播、人们对某些议题认知的加深,促成了这场争论。”

这场讨论自然会扩展到对版权这一概念的厘清。姜俊认为版权是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的语境下出现的,古代没有版权,机械化大生产使得复制变得越来越容易,损伤到创作原样式者的利益,利益又与资本捆绑在一起,因此资本推动了版权问题的提出,“而艺术创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不断挪用和演变的过程中。”

合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在冯峰本人看来,艺术创作和表达,与利用商业形象进行商业活动用以牟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人们在高喊维护商品形象权利的时候,却忽视了每个人也有创作表达的权利。米菲、米老鼠、麦当劳,任何一个卡通形象,我们都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可以表扬它也可以批评它,如果丧失了这种想象力和表达的自觉,会变得奴性。知识产权是保护创造力的,不是捆绑创造力的枷锁。”

深陷舆论中心,但冯峰乐于看到这样的讨论,将之视为一场公共教育的大课堂现场,一堂关于艺术、关于法律、关于“创造力”的公共教育课。他认为大众对抄袭的痛恨,对版权的维护意识,是对创造力的尊重和肯定,但创造力也需要被读懂,否则,“被商品捆绑的观念,贫乏而粗鄙的语言,杀死的恰恰是我们自己的想象力,还有,我们想象力表达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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